泉州面包车异地报废以及泉州面包加盟哪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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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详情介绍:

两部“黑校车”落网!泉州开展校园周边严重交通违法专项整治

来源:泉州交警微发布

为进一步加强校车及学生接送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泉州各地交警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严查严处“黑校车”超员、超速、不按许可路线行驶、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未取得校车标牌提供校车服务等违法行为。

接送学生车辆安全工作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旦接送学生车辆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非法营运载学生 交警严处送平安

3月24日,德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路面执勤时,查处一辆非法营运运载学生的中型普通客车。

当天下午3时30分许,德化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瓷都大道执勤,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中型普通客车上运载了11个学生和1个老师。经查,该车驾驶员庄某系泉港人,并没有取得相关运营执照,车上也没有安装儿童座椅等任何相关安全设施。民警依法暂扣了该非法营运客车,对庄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和严肃处理,并将情况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

据了解,车上所载的11名学生系德化人,在泉港读书,该车固定承揽学生每周五、周日的接送业务。为确保学生平安回校,执勤民警当即安排其他客运车辆送学生回学校。民警一边给学生们做好安抚工作,一边引导学生有序上车,待师生们都安全上车落座后,还不忘提醒他们系好全带。

在此提示广大家长,为了孩子的安全,请不要让孩子乘坐无牌无证、超员超载、非法运营等车辆,避免意外发生。

3月22日16时许,晋江大队金井中队民警在毓英中学附近查获一辆超员面包车,核载7人,实载12人。民警对超员的人员进行了分流并依法对驾驶员进行处罚。

那么,接送学生车辆超员的违法行为,会产生什么后果?

1、大部分“黑校车”车况性能较差,甚至还有即将报废的车辆,增大了安全隐患。

2、“黑校车”无营运资质,司机通常没有校车驾驶资格而从事校车运输,有些驾驶人丝毫没有意识到校车超员的危险性。

3、大部分“黑校车”超员载客,一般存在于偏远农村地区,这些地方大多是乡间小路,道路状况一般较差,极易发生事故。

4、驾驶室内因超员拥挤,很容易挡住右边的后视镜,影响驾驶员对右边道路车辆、行人等交通情况的观察,人为形成视线盲区,不利于行车安全。

5、因人多可能有人员站立的情况,车内无扶手或其他阻挡物,当行车中遇到紧急情况而突然制动时,乘员很容易撞向前挡风玻璃,严重时还会撞破挡风玻璃而甩出车外;另外,当行车中一旦遇到无法躲避的碰撞时,驾驶人往往无认识地打转方向,极易造成乘员的伤亡。

提醒

一、学校、幼儿园、校车企业禁止使用未取得有效校车标牌、报废、拼装、逾期未检验等安全隐患车辆接送学生、幼儿。泉州公安交警提示:学校、幼儿园、校车企业禁止聘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驾驶员驾驶校车接送学生、幼儿。

二、校车驾驶人请提前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转向、制动、轮胎、灯光、安全带、灭火器、逃生锤、安全门等关键部件安全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严禁驾驶安全性能不合格的校车接送学生、幼儿。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泉州公安交警提示:请每位校车驾驶人时刻谨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按指定路线行驶,做到不超员、不超速、不闯红灯。

叁、泉州公安交警提示:学校、家长要教育引导学生不乘坐超员、非法客运和货运车辆。

泉州:405辆客车964名司机禁止参加今年春运

台海网1月8日讯 据泉州网报道 2020年春运从1月10日开始至2月18日结束,共计40天。记者从昨日泉州市公安局召开的2020年春运工作通气会上获悉,截至目前,泉州全市共排查不能参与春运的客运车辆405辆、客运驾驶人964人。

据了解,春运前,各地公安部门联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旅游等部门,深入辖区“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集中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检查,督促客货运企业对所属运输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排查,推动客货运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客运车辆一律不得参加春运。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不能参与春运的客运车辆405辆。

同时,各地公安部门配合交通运管部门督促客运企业加强春运驾驶人资质审查工作,禁止发生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人从事春运驾驶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不能参与春运的客运驾驶人964人。

春运期间,各地公安部门将依托站点执勤,开展流动设卡和错时勤务,结合酒驾、毒驾专项整治行动,以春运交通主要流出和流入地为重点地区,以国省道、交通流量集中的县道和市(城)区为重点道路,以春节前返程高峰和春节后回程高峰为重点时段,盯紧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农村面包车、“营转非”大客车、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摩托车和超标电动车等重点车辆,严查酒醉驾、毒驾、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涉牌涉证、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客车违规载货、非法载客、非法运输危化品、未戴安全头盔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严厉打击“黑车”“宰客”“盗抢骗”“车匪路霸”等违法犯罪活动,严惩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以及“两抢”、扒窃、倒票等违法犯罪行为。(记者 黄枫 通讯员 赵美缘)

震惊!泉州知名面包公司惊现“内鬼”!涉桉超200万!

来源:泉州晚报社

手段:利用管理漏洞 真假面包券溷着卖

(图片来源网络)

从2012年11月开始,林某发现公司各销售网点对面包抵用券的真伪没有鉴别能力,客户持伪造的抵用券亦能购买。随后,林某找到高某商量,决定利用公司的管理漏洞和他们销售抵用券和回收货款的便利,销售伪造的抵用券给客户。

经过谋划,两人决定先伪造一批10元面值的面包券,掺杂在真券中出售赚钱。高某找到做广告的朋友马某,将公司的设计稿和面包券样发给马某,让他制作。此外,高某还拨打了制作假章的小广告,伪造券票的专用章,加盖在制作好的假券上,再将这些假券掺杂真券出手。

在观察一段时间后,两人发现事情并没有败露,胆子也越来越大,逐渐加大了印刷量,销售的面包抵用券中假券的比例甚至高达60%。

侵占:私吞客户货款 47万元汇入个人账户

销售过程中,高某先后发展了庄某、汤某等客户,林某则利用热线和团购网站发展陈某等客户。汤某曾经加盟过该品牌的面包店,平时在网上售卖该公司面包抵用券,在得知高某在销售面包抵用券时,就向他购买。汤某发现该品牌的抵用券按规定最低为7.5折,而从高某处拿到的是6.7折至7折。对此,高某解释称这是老板特批的,他可以通过“做账”方式抹平。至桉发时,仅汤某就购买了128万多元的假券,庄某和陈某等人也分别购买了35万元、55万元左右的假券。

此外,在2013年担任部门经理期间,林某还代表该公司,与叁家团购网站谈判合作事项。2014年7月,林某更改与上述叁家公司的合作协议,要求叁家公司预先支付货款,并要求将货款打到自己个人银行账户上,称是为了“避税”。后据调查,至桉发时,共有将近47万元的货款打到了林某的个人账户上,这些款项都被林某非法侵占。

一审:制假券多达71万张 因职务侵占获刑超五年

2014年年底,该公司开始更新抵用券的条形码,部分门店收到消费者不能通过系统验证的面包抵用券。考虑到社会影响,公司对持小额伪造抵用券的消费者仍予以正常兑付,对于额度较大的,要求门店登记消费者的身份信息。此外,公司人员在审核林某负责的一个合作项目中,回收了800张抵用券,但当场发现44张无法通过系统验证。在送回印刷厂鉴别后,发现不是该公司印刷的。在回收的抵用券销售额中,财务人员也发现了大量亏空。

2014年12月25日,高某最后下单了12万张假券。2015年1月7日,为了防止事情败露,林某和高某一起到马某店里,将12箱假券取出来后扔到海中,另外还有一批6箱左右的假券因为印刷效果不好,也一并被销毁。

2015年1月8日,两人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桉,并如实交代了犯罪过程。经过查询,马某一共为林某和高某制作了71万张面包抵用券。林某和高某共同侵占公司货款200多万元,林某还单独侵占货款近47万元。

日前,鲤城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林某和高某身为该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者共同侵占公司货款,数额巨大,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判处高某五年二个月。